B型肝炎疫苗(Hepatitis B)

疾病簡介
B型肝炎是肝炎的一種,當肝臟受到病毒、細菌或寄生蟲之感染,或因酒精中毒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之傷害,使肝組織內發生肝細胞變質、壞死、白血球浸潤等炎症反應,稱為肝炎,由B型肝炎病毒所引起的肝炎叫「B型肝炎」。
B型肝炎是經由含有B型肝炎病毒的血液或體液透過皮膚或黏膜進入體內而感染。其途徑包括:輸血、打針、血液透析、針灸、刺青、紋眉、穿耳洞及共用牙刷或刮鬍刀時、性行為的感染。帶原者的陰道分泌物、唾液及精液中可能帶有B型肝炎病毒,但平常不至因此造成感染,但病毒濃度高時則仍有可能引起感染。

認識疫苗
B型肝炎疫苗是一種不活化疫苗,含有經純化的B型肝炎表面抗原,接種後使人體產生B肝表面抗體以預防B型肝炎病毒感染。

自費接種建議

  1. 未曾接種B 型肝炎疫苗接種者:經檢驗如未具 B 肝表面抗體亦未成為B肝帶原者,建議依「0-1-6個月」之時程接種3劑。
  2. 已依時程完成 B 型肝炎疫苗接種者,經檢驗為 B 型肝炎表面抗體陰性(<10 mIU/ml)者:
  • (1)若為B型肝炎感染高危險群,可自費追加1劑B型肝炎疫苗,1個月後再抽血檢驗,若表面抗體仍為陰性,可以採「0-1-6個月」之時程接續完成。*高危險群包括血液透析病人、器官移植病人、接受血液製劑治療者、免疫不全者;多重性伴侶、注射藥癮者;同住者或性伴侶為帶原者;身心發展遲緩收容機構之住民與工作者;可能接觸血液之醫療衛生等工作者等,應接種疫苗。
  • (2)若非 B 型肝炎感染高危險群,尚無須全面再追加 1 劑 B 型肝炎疫苗。惟個案可自費追加1劑。

接種禁忌
先前接種本疫苗或對本疫苗任何成分曾發生嚴重過敏反應者。

注意事項
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度疾病者,宜待病情穩定後再接種。

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。